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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海文:《孟子節文》是怎么回事?

2019-10-24 11:07:00  作者:楊海文  來源:中華讀書報

  對于經典來說,思想上的“被解釋”,無論是合理詮釋還是過度詮釋,都是再正常不過的命運;文字上的“被改變”,這類例子則較為少見。以儒家經典為例,“被改變”可以分為兩種情形。第一種是思想家對于經典的改變,整體而言,它屬于“善意”或“學理”的改變。譬如,《大學》從《禮記》里面抽離出來,朱熹將其作為《四書》之一,就對古本《大學》做了“分經別傳”、“移文補傳”的改動,先把《大學》分為經文、傳文兩部分,又變移了《大學》原文的某些次序,還寫了《大學格物補傳》。第二種是政治家對于經典的改變,整體而言,它屬于“惡意”或“權勢”的改變。例如,洪秀全定都天京之后,1854年3月成立了刪改儒家經典的專門機構——刪書衙,以信奉“獨一真神唯上帝”為標準,凡合此者則留,不合者則去。同樣是在南京,先于洪秀全四百多年,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(1328—1398,在位時間為1368—1398)拿《孟子》做過大刪大改,留下了至今讓人感喟的《孟子節文》。

  2003年,筆者曾在劉小楓、陳少明教授主編的《經典與解釋》第2輯,發表將近三萬字的《朱元璋時期的〈孟子節文〉事件》。這篇考釋性論文,首先說到《孟子節文》是清初思想史上的失蹤文本。大名鼎鼎的朱彝尊(1629—1709)就沒有見過《孟子節文》一書,其名著《經義考》卷235指出:“劉氏(三吾)等《孟子節文》二卷,未見?!背蓵谇∷哪辏?739)的《明史》,其中的《藝文志》沒有著錄《孟子節文》,《禮志》更沒有記載此事,但卷139《錢唐傳》則說:“帝嘗覽《孟子》,至‘土芥’‘寇讎’語,謂非臣子所宜言,議罷其配享,詔有諫者以大不敬論。唐抗疏入諫曰:‘臣得為孟軻死,死有馀榮。’時廷臣無不為唐危。帝鑒其誠懇,不之罪。孟子配享亦旋復。然卒命儒臣修《孟子節文》云。”

  浙江象山人、刑部尚書錢唐(1314—1394?)不是《孟子節文》事件的主角,卻是必要的前奏。孟子配享文廟,始于北宋元豐七年(1084)。洪武五年(1372),朱元璋卻罷免了孟子陪同孔子“吃冷豬頭肉”的待遇?!睹魇贰肪?0《禮志四吉禮四》云:“五年罷孟子配享。逾年,帝曰:‘孟子辨異端,辟邪說,發明孔子之道,配享如故?!敝煸昂我缘诙暧肿屆献优湎碛谖膹R呢?這跟錢唐帶著棺材、頂著箭口去為孟子死諫有關。全祖望(1705—1755)的《辨錢尚書爭孟子事》引《錢氏家傳》說錢唐卒于1394年,而《孟子節文》事件恰好也發生在這一年,但錢唐與《孟子節文》的編撰并無直接聯系。朱彝尊《瀑書亭集》卷69的《鄒縣重修亞圣孟子廟碑》甚至認為:所謂“錢唐進諫,以腹受箭”,只是野史而已,不足為信。

  朱元璋對孟子不友好,先是孟子罷享,后是《孟子節文》。比《明史》成書更晚的《四庫全書總目》沒有著錄《孟子節文》。20世紀20至40年代由東方文化事業總委員會組織編寫的《續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》,其中的《孟子節文》條指出:“明太祖覽《孟子》,至‘土芥’‘寇讎’之語,謂非人臣所言,詔去配享,有諫者,以不敬論,且命金吾射之,其憎《孟子》甚矣。三吾之《孟子節文》殆為此作也?!焙喜枇耆藙⑷幔?313—?),本傳見《明史》卷137,它也沒有談到劉三吾修《孟子節文》一事。

  我們今天到哪里找得到《孟子節文》刊本呢?書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《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》第1輯,收有據明初刻本縮印的《孟子節文》。書前有劉三吾撰寫的《孟子節文題辭》,七百多字。全文如下:

  《孟子》七篇,圣賢扶持名教之書。但其生于戰國之世,其時諸侯方務合縱連橫,以功利為尚,不復知有仁義,唯魏惠王首以禮聘至其國。彼其介于齊、秦、楚三大國之間,事多齟齬,故一見孟子,即問何以利便其國,非財利之利也。孟子恐利源一開,非但有害仁義,且將有弒奪之禍。仁義,正論也。所答非所問矣,是以所如不合,終莫能聽納其說。及其欲為死者雪恥,非兵連禍結不可也。乃謂能行仁政,可使制梃以橽秦、楚之堅甲利兵,則益迂且遠矣。“臺池鳥獸之樂”,引文王靈臺之事,善矣?!稖摹贰皶r日害喪”之喻,豈不太甚哉!“雪宮之樂”,謂賢者有此樂宜矣,謂人不得即有非議其上之心,又豈不太甚哉!其他或將朝而聞命中止,或相待如草芥,而見報施以仇讎,或以諫大過不聽而易位,或以諸侯危社稷,則變置其君,或所就三,所去三,而不輕其去就于時君,固其崇高節、抗浮云之素志。抑斯類也,在當時列國諸侯可也。若夫天下一家,四海一國,人人同一尊君親上之心,學者或不得其扶持名教之本意。于所不當言不當施者,既以言焉,既以施焉,則學非所學,而用非所用矣。今翰林儒臣三吾等,既請旨,與征來天下耆儒,同校蔡氏《書傳》,蒙賜其名曰《書傳會選》。又《孟子》一書,中間詞氣之間,抑揚太過者八十五條,其余一百七十余條,悉頒之中外校官,俾讀是書者,知所本旨。自今八十五條之內,課試不以命題,科舉不以取士,壹以圣賢中正之學為本,則高不至于抗,卑不至于諂矣。抑《孟子》一書,其有關于名教之大,如“孔子賢于堯舜”,后人因其推尊堯舜,而益知尊孔子之道,“諸侯之禮,吾未之學”,而知其所學者周天子盛時之禮,非列國諸侯所僭之禮,皆所謂擴前圣所未發者。其關世教,詎小補哉!洪武二十七年十月癸酉翰林學士奉議大夫臣劉三吾等謹上。

  劉三吾于洪武二十七年(1394)奉命修撰《孟子節文》,當是不爭之實。連朱彝尊那樣的大學者都沒有親見過《孟子節文》,它又究竟存在了多久?潘檉章(?—1663)的《國史考異》卷3有云:“近見董應舉撰連江孫芝傳云:永樂辛卯(九年),奏復《孟子》全書,略言逆臣劉三吾欲去八十五條,其中養氣一章,此程子所謂擴前圣所未發,大有功于世教者。又欲課試不以命題,科舉不以取士,則謬妄益甚。乞下部議收復全書,庶使萬世知所誦慕。疏草為蟲鼠所蝕,不能詳,然《孟子》書,以公言復全?!庇罉肪拍晔?411年。也就是說,從1394年到1411年,《孟子節文》僅僅存在了17年。而且,整個《孟子節文》自始自終都以南京為中心,因為讓《孟子》恢復原貌的是朱元璋的第四子、明成祖朱棣,朱棣1420年才宣布定都北京。

  福建連江人孫芝,其人其事不詳。孫芝顛覆《孟子節文》刊本的“政治合法性”,也就等于恢復了《孟子》原本的“政治合法性”;他顛覆《孟子節文》刊本的“文化合法性”,也就等于恢復了《孟子》原本的“文化合法性”。從這個角度看,孫芝的文化氣節堪比錢唐,跟劉三吾截然不同。這樣比較并無過錯,但它不表明我們真正理解了劉三吾其人,更不等于我們真正破解了《孟子節文》其書。劉三吾的《孟子節文題辭》說:《孟子節文》就是刪除了《孟子》原本中的85條。所謂“八十五條”之說,就隱含了耐人尋味的三個玄機。

  第一個玄機是“所用量詞不妥”。人們對《孟子》書中各篇之下那些相對獨立的段落,歷來稱之為“章”,而不是“條”。劉三吾在元朝末年做過靜江路的儒學副提舉,又以翰林學士、奉議大夫的身份修《孟子節文》,何以會犯這樣的常識錯誤呢?

  第二個玄機是“所依底本不詳”。我們所見的《孟子節文》明初刻本,各卷均有章數提示,共172章。這里要特別指出:通行本《公孫丑下》第8章(4·8),被《孟子節文》分為兩章,亦即以“沈同以其私問曰”以下為一章,以“齊人伐燕”以下為一章,因此,從通行本的角度看,《孟子節文》實際只有171章。劉三吾時期最權威、也最普及的《孟子》版本,一是東漢趙岐注、北宋孫奭疏的《孟子注疏》,一是南宋朱熹的《孟子集注》,前者為258章(《十三經注疏》本誤為259章),后者為260章,均非257章——172(存)+85(刪)=257。于是,劉三吾究竟拿哪個底本來修《孟子節文》,也就成了問題。

  第三個玄機是“所節章數不準”。以朱熹的《孟子集注》和楊伯峻的《孟子譯注》為據,我們將看到:被《孟子節文》刪除的章數不是85章,而是89章。如下表所示:

  只有對已成定論的人與事仍能窮追猛打,才將看到被常人一再忽略了的東西。君主有惡行,大臣在“行為上”加以助長,劉三吾的這一面,人們不難看到。在圣賢與帝王相對抗的“共時態語境”中,個人的力量畢竟過于微弱,劉三吾除了“遵命”,還能怎么樣呢?但是,劉三吾也有另一面。假如以上三個玄機果真是他有意為之,《明史》本傳所說的那個“不設城府”的坦坦翁,就不愧“老謀深算”。他深知:在圣賢與帝王相對抗的“歷時態語境”中,君主有惡行,大臣卻不能在“理論上”加以逢迎,而且要做得讓人們輕易找不到口實。這也就難怪孟子的名言“長君之惡其罪小,逢君之惡其罪大”(《告子下》12·7),依然存留于《孟子節文》。劉三吾的滄桑經歷和復雜內心因而告訴我們:要對身處“權力王國”與“道德王國”之間的儒家知識分子進行論世知人,并不是一件輕易的事。

  孟子“詞氣抑揚太過”的王道政治學不討“權力王國”的喜歡,這正是朱元璋刪改《孟子》的緣由。近人容肇祖在《讀書與出版》1947年第4期發表的《明太祖的〈孟子節文〉》指出:《孟子節文》就是不許說人民有尊貴的地位和權利,不許說人民對于暴君污吏報復的話,不許說人民應有革命和反抗暴君的權利,不許說人民應有生存的權利,不許說統治者的壞話,不許說反對征兵征實同時并舉,不許說反對捐稅的話,不許說反對內戰,不許說官僚黑暗的統治,不許說行仁政救人民,不許說君主要負善良或敗壞風俗的責任。這11個“不許說”,實質就是權力王國的主宰者們“不許”道德王國的思想者們“說”不利于現存統治的話,而孟子洋溢著道德理想主義光輝的王道政治學尤其“不許說”。

  也正因此,下面這些話均被《孟子節文》所驅逐:

  齊宣王問曰:“湯放桀,武王伐紂,有諸?”孟子對曰:“于傳有之?!痹唬骸俺紡s其君,可乎?”曰:“賊仁者謂之‘賊’,賊義者謂之‘殘’。殘賊之人謂之‘一夫’。聞誅一夫紂也,未聞弒君也?!保ā读夯萃跸隆?·8)

  孟子告齊宣王曰:“君之視臣如手足,則臣視君如腹心;君之視臣如犬馬,則臣視君如國人;君之視臣如土芥,則臣視君如寇讎?!保ā峨x婁下》8·3)

  齊宣王問卿。孟子曰:“王何卿之問也?”王曰:“卿不同乎?”曰:“不同;有貴戚之卿,有異姓之卿?!蓖踉唬骸罢垎栙F戚之卿?!痹唬骸熬写筮^則諫;反覆之而不聽,則易位。”王勃然變乎色。曰:“王勿異也。王問臣,臣不敢不以正對?!蓖跎?,然后請問異姓之卿。曰:“君有過則諫,反覆之而不聽,則去?!保ā度f章下》10·9)

  君臣關系是孟子王道政治學的重要組成部分。它一方面說手足—腹心、犬馬—國人、土芥—寇讎,土芥—寇讎之論又最讓統治者膽戰心驚,這是對抗的一面;另一方面說師、友、事,師友之論又最讓士階層心往神馳,這是合作的一面。但是,人們卻很少注意到:即便合作的一面,也是朱元璋所不喜歡的。所以,以下這些話同樣被劉三吾刪掉了:

  曾子曰:“晉楚之富,不可及也;彼以其富,我以其仁;彼以其爵,我以吾義,吾何慊乎哉?”(《公孫丑下》4·2)

  子思之不悅也,豈不曰,“以位,則子,君也;我,臣也;何敢與君友也?以德,則子事我者也,奚可以與我友?”(《萬章下》10·7)

  費惠公曰,“吾于子思,則師之矣;吾于顏般,則友之矣;王順、長息則事我者也。”(《萬章下》10·3)

  人倫明于上,小民親于下。有王者起,必來取法,是為王者師也。(《滕文公上》5·3)

  近人黃云眉的《明史考證》有言:“《孟子》一書之真精神,存于《節文》者尚馀幾!”孟子論君臣關系,既講對抗,又講合作,兩者加起來就是孟子的“真精神”。從政治哲學看,這種“真精神”既凸顯了道德理想主義與政治專制主義的內在緊張,更旨在提供“道德相”制衡“政治王”的路徑依賴。“為王者師”,不止是文化資本意義上的導師,更得落實為政治資本意義上的宰相。因而,只要承認“《孟子節文》=朱元璋的專制主義-《孟子》的真精神”,我們就不能不注意到《明史·職官志一》所說的:“明官制,沿漢、唐之舊而損益之。自洪武十三年罷丞相不設,析中書省之政歸六部,以尚書任天下事,侍郎貳之?!?/p>

  洪武十三年(1380)的廢相事件與14年后的《孟子節文》事件有關聯嗎?黃仁宇的《中國大歷史》曾說:“說來也難于相信,從個人說辯的能力和長久的功效兩方面看,孟子在傳統政治上的地位要超過孔子……威利(Arthur Walay)在他的杰作《中國古代的三種思想》中即以孟子代表儒家,和道家與法家對立。”既然“道德王國”對“權力王國”的制衡突出地表現為“道德相”對“政治王”的規約,我們認為:朱元璋廢除宰相與刪節《孟子》兩件事存在著政治哲學上的內在聯系,前者乃其“集中意識”,后者乃其“支援意識”。在朱元璋看來,只有切斷了傳統儒家以相權制約君權,并試圖通過學術影響政治、通過道統提升政統的理想追求,才能真正保證一家一姓的長治久安。宰相制度在明、清兩代廢而不用,印證了朱元璋在營造集權方面非凡的“政治智慧”。

  常識所謂的“過去”,我們可以說它其實并未過去;常識所謂的“將來”,我們可以說它其實早已來臨。2011年5月,筆者在上海大學哲學系做講座,又一次提醒人們牢記:洪武五年(1372),孟子被罷配享;洪武十三年(1380),宰相制度被廢除;洪武二十七年(1394),《孟子》被刪節。記住這些年份,我們才能真切地反思“朱元璋的專制主義+《孟子節文》=?”這個更大的歷史—思想史問題。劉三吾令人意外地保留了“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”(《公孫丑下》4·3)這句話,就隱隱約約地告訴無數被強權所壓抑的人文心靈,究竟是誰最終能夠在“道德王國”與“權力王國”的較量中獲勝。

編輯:趙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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